“門窗行業,飛單現象,到底傷害了誰”伊盾門窗受邀多家傳媒專訪
當前我國建材門窗市場雜亂無章,行業從上游原材料到下游經銷商存在劣質、飛單和周期亂等問題需要整個行業予以規范解決。門窗企業面對飛單問題可謂痛心疾首啊!在門窗市場飛單,借著門窗品牌賣非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,簡單講就是冒充門窗品牌產品進行銷售的情況,這種行為損害了門窗企業的利益,損害了門窗品牌的口碑,打擊了正常的門窗市場運作。
2017年11月14日,伊盾門窗董事長張龍偉先生受邀佛山門窗協會、中國建材網、慧亞傳媒、星空傳媒等各大行業主流媒體專訪,本次以“門窗行業,飛單現象,到底傷害了誰”為主題,一同探討行業痛點,深入門窗廠家如何提高加盟商忠誠度,門窗廠家應如何與加盟商建立一個規范、互信、完善、有利于共同發展、共同提高的緊密關系。張龍偉論道門窗飛單,今日為您解惑。
記者:張總您好,今天很高興能有機會和您這樣的專家一起來探討門窗飛單的問題。首先開門見山問您第一個問題:什么叫飛單,飛單有哪幾種情況?
張總:大家好,我是張龍偉,一名門窗資深人士。今天我們來論道飛單。何謂飛單?在我們這個行業,簡單來講,就是經銷商拿到訂單后,不將訂單交予自己加盟的品牌公司做,卻將訂單放到一些雜牌工廠做。這樣的現象在門窗行業非常普遍,主要涉及到關于飛單的兩個道德問題,第一是門店銷售人員是否向客戶說明推薦的產品非專賣店品牌產品;第二門店銷售人員是否存在欺瞞顧客,掛羊頭賣狗肉,以假論真的情況。這些都是屬于飛單的一些做法。
記者:我們都知道存在的就是合理的,既然飛單存在,那就有它的道理,張總您覺得飛單的責任在廠家還是在經銷商呢?
張總:今天我也想站在不同的角度,來深度剖析一下飛單到底責任在誰。
經銷商為什么飛單?在這一點上,我是非常有發言權的,因為我是從經銷商開始做到廠家的。2005年,我在惠州開了一家門窗品牌專賣店,開店前期投入20多萬,我們當時非常看好建材市場的前景,所以信心十足,干勁十足。在加盟2年的時間里,就市場營銷和廣告費我們都投入了50萬左右。實際經營的過程中我們遇到很多的困難,當時我們是真的是什么都不懂,廠家產品確實質量很好,但是我們不懂得去銷售,去推廣,也沒人教我們怎樣去做,同樣的東西,我們的產品都比別人的貴幾十塊錢。我也非常不理解廠家,每次客人進到我們門店,總是說“你們的產品比被人貴”,而我們說不出一些道理來論證。所以這樣的話聽多了,自己也會懷疑是不是真的產品太貴,市場的消費水平太低等等一系列質疑。加上當時生意不是太好,所以我也就去找了一些其他的雜牌廠,做一些便宜的東西,把原來廠家的樣品也撤了一部分下來,上了雜牌樣品。當時這么做主要考慮到在銷售過程中會更有說服力,可以讓客戶進行品牌和雜牌的對比,肯定比較好賣,實踐證明,銷量確實提升明顯,在銷售過程中我們非常有底氣的告訴顧客,這個是我們的品牌門窗價格比較貴,另一個品質也差不多但是不是品牌,價格便宜點,效果差不多。在我們沒有說到更多品牌優勢的情況下,消費者會覺得只是產品知名度問題,質量都差不多,都會選擇相對便宜的后者,銷售額每月提升5-7萬不等。
我們做了這些雜牌的產品以后發現,這些產品確實價格比較便宜,但是在質量和售后服務上也確實存在非常多的問題。特別記得有一次我們拿了5套平開門,回到門店竟然有3套鎖位對不上,沒法裝,最后還要自己加工改正,非常麻煩。
記者:這確實是一次慘痛的教訓,通過這一次教訓,您學到了什么呢?
張總:通過這一次的教訓,我深刻的認識到做雜牌產品真的是非常辛苦。第一利潤比較少;第二售后比較多,特別是大的售后,廠家基本不管;第三還深刻認識到,少了品牌做掩護,雜牌很難銷售。其實能飛單都是利用了品牌廠家的品牌效益,掛羊頭賣了狗肉。
后來我們就果斷的找了一家品牌門窗,我們從裝修補貼、樣品打折、店面設計、廣告補貼等方面進行洽談,我們聊得非常愉快,廠家所有要求都答應了我,但是就有一條規則不能破壞,就是飛單,只要飛單,廠家所有的補貼馬上停止,包括之前補給我的都要收回。對于飛單我是深受其害,所以我很能理解廠家的要求,我們當場就簽了合同。這個品牌非常的專業,給我們做了系統的產品培訓、營銷培訓,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,我做到了惠州的前三名。
記者:聽了張總的經歷,感覺您做生意真的是一波三折,那飛單到底誰應該負責?
張總: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探討下責任歸屬:
1、最開始我們對產品不熟,對行業不熟,這個時候廠家沒有給我們進行系統培訓和指導,而經銷商要生存,所以飛單廠家是需要負一部分責任的。
2、廠家沒有營銷政策支持,沒有廣告支持,沒有活動支持,經銷商無法在終端良性競爭,所以從這方面來講,飛單廠家也需要負一部分責任。
3、經銷商在經營過程中,利用公司的品牌資源掛羊頭賣狗肉,飛單串貨的行為是違背道德底線和商業經營本質的,是錯誤行為。
記者:您從一個普通經銷商做到了著名品牌門窗企業的董事長,聽說馬上要上市了。您站在廠家的角度怎么看待飛單?
張總:今天我們作為廠家來看待飛單這個事情,我反而覺得經銷商飛單是有他的道理的。如果一定要把具體責任劃分的話,廠家要付大部分責任,大約占60%,經銷商開店以后產品賣不出去,不好賣,這些都與我們的品牌運營和營銷機制有很大的關系 。而經銷商也要占40%的責任,因為作為經銷商應該主動的去學習產品,鉆研行業。也可以說各打50打板。
門窗品牌企業良好的運營管理體系,一定是有卓越的產品品質、創新的營銷模式、優秀的售后服務,還要有與經銷商共同進步的培訓學習機制,我們工廠目前就是這樣要求自己的。當然經銷商飛單我們也是不允許、不支持,經銷商更加需要不斷的加強學習,包括產品知識、營銷策略、店面管理、活動策劃等,才能保證其核心競爭力不缺失。
因為門窗品牌化運營才是發展的根本,并且已經從早期的品牌輔助支持向品牌引領支持主導升級。我們不能只顧著眼前利益,不顧口碑,只顧價格便宜、貨好賣,不顧產品品質,相反我們要著眼于長遠利益,主動出擊,從“坐銷”轉“行銷”,通過信息化、數據化的手段了解客戶的真正需求,并以此來推薦產品,最大限度的滿足客戶需求的經營策略,才是門窗專賣店運營之根本。












